为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司法公信力,9月13日上午,平山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刘某某盗窃案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零距离”全方位立体式监督。
庭审前,为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庭审中,检察官依法宣读起诉书指控犯罪,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证实犯罪,发表公诉意见论证犯罪,并结合案情对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被告人当庭认罪,对犯罪行为深刻忏悔。人民监督员从出庭规范、文书质量、语言表达、法律适用、应变能力、庭审效果等方面,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了全流程监督。
庭审后,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了认真评议,认为检察官出庭举止得体、语言表达良好、逻辑思维严密、法律适用娴熟、临场反应快捷,有效、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通过“零距离”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监督,对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并充分肯定检察机关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平山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积极拓宽监督途径,畅通监督渠道,推动人民监督员对平山检察办案活动监督“检察业务全覆盖、监督方式全覆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