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平山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文字实录)
时间:2020-0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平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9日在平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平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雷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县域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2019年我院获县级2018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1名干警获县清理农村集体合同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获县级“青年五四标兵”、省级“冀青之星”称号,1篇论文获中国法学会三等奖,办理的1起民行案件被省院收录为优秀典型案例,控申接待室连续五届十五年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受理审查逮捕198件285人,依法批准逮捕170件240人,不批准逮捕28件41人。受理审查起诉484件690人,提起公诉419件568人,不起诉57件75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出量刑建议,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24件255人,认罪认罚率35.97%(此为全年数据,从七月份狠抓此项工作以来,下半年认罪认罚率达81%。)。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纠正漏捕11人,追诉漏犯9人,漏罪8人,退回补充侦查124件303人,发出违法纠正通知17份。

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一是办理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件。2018年以来共受理逮捕4案45人,批准逮捕4案45人,审查起诉3案29人,有罪判决3案29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黑案件1起。二是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大起底工作,对2003年以来的相关案件全面筛查并移交线索3件,对分包的三部门三乡镇及时进行专项督导。三是适时开展扫黑除恶“六进”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千余份。

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未检共受理审查逮捕8件14人,批捕8件14人,受理审查起诉12件22人,起诉10件18人。办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郝某某、于某某等5人恶性性侵未成年人案、霍某某等猥亵儿童案。与县教育局建立联络协商机制,及时跟踪督促指导“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邀请小学生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副校长”、“宪法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成功协办省检察院组织的让贫困儿童沐浴司法阳光开幕式活动未检开展普法活动10次,接受教育师生2000多人。

完善办案机制,提升办案实效。全面试行“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下发《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到实处。两项工作机制的实施,提升了办案效率,极大限度地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推动检察工作均衡发展。

构建多元监督格局,有效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监督效果。坚持把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作为维护司法公正与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构建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在民事监督领域中,共办理支持起诉83件,提请抗诉2件,建议再审1件,执行监督6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成功办理因笔误标的额扩大近10倍的判决执行案。在办理支持水磨头村起诉案件中,促使双方就10多万元的承包费给付问题达成和解。在行政监督工作中,督促行政机关履职2件,协办二审行政案件2件。

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与五台县、阜平县检察机关联合建立驼梁山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协作机制。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办理19件非法采矿采沙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城乡人居环境保护,办理多起“扬尘污染”“养殖污染”“污水直排”“噪声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办理“校园周边小餐桌经营不规范”“网络订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文物保护和珍稀资源保护等专项监督。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办理王二小、杨展和康血光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案。2019年共报送公益诉讼线索79件,立案7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发出检察建议65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

 

(三)强化刑事执行检察,推动刑事执行检察新发展。

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案件56件,提出检察建议46件。深化财产刑执行检察,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3件,促使130余万元财产刑判决得到有效执行。深化实刑判决未收监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依法监督1起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案件。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办理1起跨县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对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常态化监督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办理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案件14件。认真落实建国70周年特赦令,及时发现辖区内漏报3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提出书面检察意见得到市中级法院支持,并受到省检察院表扬。

 

(四)打造检务公开新模式,优化为民司法检察服务窗口。

做强服务品牌,提升检察形象。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硬件配置,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38人次,提供法律咨询70余人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为两名贫困少年发放救助款6万元加强案件管理,助力司法规范。实行案件统一管理机制,加强案件流程监控、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办理网上预约和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592人次,接待辩护人阅卷115人次,公开法律文书511份,重要案件信息124件,案件程序性信息678条,推送案件信息490件,公开率达80%。加强宣传,提升检察公信力。“两微一端”共发送信息6956条,在各大媒体发表稿件67篇。主动接受县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逐项落实整改并反馈回复。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82份。

 

(五)服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动服务县域民营企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措施》,与县工商联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检察院与县工商联沟通联系的四项工作机制和11条服务民营企业具体措施;两次邀请15名企业家座谈,征求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依托驻开发区检察室,与企业建立联席会议,搭建法律服务平台;在办案过程中,讲究方式方法,不因办案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如在办理李某某涉嫌诈骗一案时,由于该公司主动退还60万元贴息,主动认罪认罚,我院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转。2019年共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2件13人,批准逮捕11件12人,涉及金额达200多万元,受理起诉34件44人,提起公诉33件38人,有力地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侵害民营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农村经济建设。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部门在服务非公经济工作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依法保障农村微小企业利益。积极开展精准扶贫。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脱贫攻坚计划,派出工作组积极帮扶西沟、中七汲村。为中七汲村投资2万元,在重要路口安装监控25个。引导该村种植发展林下红薯项目25亩,毛收入近5万元。

积极参与生态检察专项工作。积极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参与自然保护区整治工作,拆除涉及非法占地101亩,建筑面积6300多平方米。2019年共批准逮捕盗伐林木、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6件43人,提起公诉16件29人。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核心,落实“三深化三提升”,开展“效能革命”,制定“双问计”推进方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最新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新部署上来。强化宗旨意识。激励和引领干警在新时期传承革命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开展庆祝建国70周年系列活动。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利用“学习强国”APP平台加强学习。2019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38期、200余人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为抓手,坚持每月一警示,从思想上引导干警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办“三案”;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抓整改,驰而不息纠“四风”。加强党建工作。按照“统筹协调、一室多用”的原则,落实党建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开辟活动专栏,完成检察特色文化长廊建设。新发展两名同志为预备党员。机构改革落地生根。根据省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由过去的12个内设机构精简为5个,极大程度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方便了人民群众。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平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上,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服务方式仍需进一步创新;二是检察工作开展不够均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三队伍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少数干警自我约束不严,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0年工作谋划

 

2020年,平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深入贯彻县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平山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县委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主动请示报告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创新推动工作。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政治思维和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提高检察工作贡献度。进一步深化服务“五区同创”战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健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改进办案方式,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坚持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清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基层治理等问题。加大对涉众犯罪、电信网络、食药品安全、生态资源、非法集资等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坚定不移地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转变观念,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把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树立“少捕慎捕”的理念,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减少社会对抗。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改革机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办案质效。发挥检察监督优势,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调,在双赢多赢共赢中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深化控告申诉监督,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四是坚定不移地狠抓队伍建设。按照政法队伍“四化”建设要求,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加快完善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督考核体系,明确每个环节工作规范和标准,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公平正义。发挥考核正面导向和价值引领作用,推动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体系。着眼于素质能力大提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领军人才和专业型人才,实现检察工作的跨越升级。严格管理导向,锲而不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树立清风正气。坚持实施阳光检察战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精神,立足新起点,勇担新使命,为加快“打造市域副中心,建设生态富裕文明和谐中等城市”目标努力奋斗!

 
随手拍监督平台
12309检察服务平台
检察长信箱
人的一生与民法典息息相关
人的一生与民法典息息...

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石家庄市平山县正义路4号 邮编:050400

检务公开值班电话:0311---82912338 举报电话:0311--- 82912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