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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针对化肥厂实施盗窃的六名嫌疑人

时间:2020-05-27  作者:刘建卫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净化企业发展环境,我院依法快速批准逮捕了六名针对平山县柏坡正元化肥厂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石某某为顺利盗窃平山县柏坡正元化肥厂生产的甲醇,2019年12月30日左右,石某某拉拢该厂生产车间主任许某某,磅房员工杨某某、监控负责人赵某某谋划好盗窃的时间、分工以及分赃钱数。石某某又与运输危险品运输车车主牛某某协商好,许诺事后多给其1000元的好处费。2020年1月2日15时许,牛某某安排司机陈某某和安全员张某某驾驶着冀A840D7危险品运输车听从石某某的指挥,从平山县柏坡正元化肥厂东门进厂。犯罪嫌疑人许某某、赵某某、杨某某、霍某某(灌装员)等人与石某某内外勾结,将30余吨甲醇盗走并卖掉,获利47400元。事后石某某等人将赃款全部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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