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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木兰有约”视频宣讲 积极开展“关爱生命、拒绝酒驾”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时间:2020-05-27  作者:刘晓霞 孙自芳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驾驶机动车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因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也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且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呈高发态势。为有效预防、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27日,平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依托“木兰有约”视频宣讲,对机动车驾驶人积极开展以“关爱生命、拒绝酒驾”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视频宣讲中,宣讲团成员结合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真实案例,从酒驾、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认定标准、酒后驾车的不安全因素、酒驾醉驾的法律处罚及严重危害后果四个方面,向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教育机动车驾驶人要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生命无价,自由可贵”,“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希望机动车驾驶人要珍爱生命、珍视健康、珍重家庭、珍惜自由,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强化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绷紧交通安全弦,要拒绝酒驾始于心、平安出行践于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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