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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不是天堂,偷渡赚钱是骗局
时间:2022-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回顾

2021年,杨某甲和张某听信杨某乙说去缅甸工作无需文凭、工作轻松、月薪过万,于是在杨某乙的安排下,与杨某乙组织的另外十余人在我国边境趁夜色采用换乘车辆、步行等方式翻越口岸山岭,偷渡到达缅甸,并在一诈骗窝点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工作。后来二人发现所谓赚大钱都是骗人的,不但赚不到钱,而且生存环境险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于是历经艰难终回国自首。日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点评】

杨某甲和张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十余人结伙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应依法进行处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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